工龄的作用非常大,不过也算是老概念了。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我们对于退休待遇高低影响的因素转变为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缴费年限既包括实际缴费年限,也包括过去没有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以连续工龄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
工龄概念的出现。
工龄的概念,本身是伴随着我国养老制度出现而设立的。1951年我国出台了《劳动保险条例》,设立了退职养老制度。在《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草案》中,就明确了工龄的内容。
工龄指的是,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由于《劳动保险条例》设置的范围主要指的是企业。因此工龄设置分为两种,一类是一般工龄,一类是本企业工龄。本企业工龄,指的是退休前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组织调动等特殊情况可以视为本企业工龄。
1957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对于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人民团体都设立了退休制度,也明确了连续工龄的说法,计算方式参照本企业工龄。
工龄的认定,全部以职工档案为准。再加上当时也没有电脑,因此职工档案审核就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认定方式。
工龄的计算非常严格,都是具体到每一天。比如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的缴费年限。
1991年我国实施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于当时国有企业固定工身份的职工,其是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当然,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由国家承担。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国家就开始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退休待遇计算模式。而在此之前,工龄的主要作用是确定退休待遇的计发比例。比如说工龄满20年以上不满30年,发放基本工资的80%,再加上退休职务级别确定的生活补贴数额。
现在的养老金计算公式,无论职务级别,只看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比如说现在的基本养老金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基础养老金,如果平均缴费指数是0.6,养老保险每缴费12个月可以领取0.8%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如果每多缴费一个月呢?可以多领取1/12×0.8%的社平工资。如果社会平均工资是6000元,每多一个月基础养老金可以多领取4元。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按照个人账户的累计余额÷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来计算,主要跟缴费年限的累积和缴费基数的高低有关。
对于视同缴费年限,一般会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有关计算模式,各省市不同较为麻烦。但是跟基础养老金一样是具体到每一个月。
缴费年限在退休以后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现在国家每年会对退休职工的养老金进行调整。调整的模式有三类,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其中挂钩调整就有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年缴费年限会在当年增加1~3元的基本养老金,各省市不同。而且缴费年限越长,一些地方增加的标准会越高。像山东省,对于缴费年限15年以内、16~25年、26~35年、36~45年、46年及以上,2020年每年缴费年限会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1.5元,2元、2.5元、3元、3.5元。
实际上,在按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的过程中,全国多数省市对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一年的都会按整年计算。也就是说如果缴费年限是39年零1个月,增加缴费年限养老金也会按照40年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