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遇升殿,满汉詹事、少詹事,皆在殿上,序于翰林院掌院学士之次”清朝时期,沿袭了明朝的一些旧制。不过,虽说称呼是一样的,其职级、制度、所负责的事务等,还是与明朝有些许不同,今天就让我们来看看清朝时期的部分官职吧!
首先,我们来看一看巡抚一职,在清朝时期,此职位基本上是每个省会设立一位巡抚,负责管理该省的行政事务等。“巡抚”在清朝时期全称为“巡抚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职级为从二品,若是兼任兵部尚书的话,职级会升至正二品。
巡抚,又称“抚台”,属于中央编制,不过需分配至地方工作。可想而知,从中央所分配的职位,比起地方上的官职来说,其权力之大是地方官员无法比拟的。所以,巡抚一职也就相当于我们现如今的省长或省委书记。
现在很多清朝题材的影视作品中,都会出现巡抚及总督这两官职,于是很多人开始对二者进行比较,猜测哪个的官级更高,那让我们来看看总督一职吧。
清朝设有八大总督,其作用非常大,例如直隶总督、两江总督等等,其为清朝时期的封疆大吏。总督一职的官职品级,与其余官职相比还是比较高的,且其手中的实权也比较大。清朝时期,还出现过许多著名的总督,例如李鸿章、曾国潘、左宗棠等人。
而总督一职的官级,较低的为从一品,而较高的则是正一品。相比之下,总督一职一般是比巡抚一职大一些的。不过,两者并不是一个系统的职位,总督除开部分管理事务外,还掌管军事方面,巡抚一职则更加侧重于管理百姓、地方等民间事务。
由此可见,总督不只是能掌管一个省,也就相当于如今能掌管多省的“共同省长”,在军事方面又相当于“军区司令员”。
再来看看“布政使”一职,这个称呼中的“布”,并非指布匹,而是公布、宣布、传播之意。因此,该官职负责的是“宣化承流,上呈下达”,负责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州、县、府的官员,进行约束和管辖,并将一切情况告知于督抚、吏使。
除此之外,在一个省中,除了巡抚的官职最高之外,其次就是布政使了。清朝时期,中央每年会进行年查,而由中央直接进行考核的职位,就是总督、巡抚、布政使这三个。那么布政使一职,也就相当于现在的副省长,毕竟在其之上还有巡抚一职。
接下来是“按察使”一职,又称“臬台”,该官职负责一个省的司法、刑狱等事务,为正三品官阶。按察使不止掌管司法,还负责管理该省的“邮驿”事务,需保证中央下达至地方的信息不出差错。
在一方面来说,按察使侧重于司法、油驿,其实该职还需辅佐总督及巡抚,也需要负责该省的部分政务事务。因此,按察使也就相当于现如今的司法厅厅长兼公安厅厅长、省检察院长。
最后是“学政”一职,这个职位在清朝官制中来说具有重要地位,全称为“提督学政”。该职负责一个省中的教育以及科考事宜,起初,学政只负责考“文科”,但后期经过雍正皇帝的改革,该职后期还可以考“武科”。
清朝时期,每一个省份设有一个学政,一般来说,三年就会更换一次,除遇特殊情况外,例如临时调整、另有任用等情况。在学官中来说,学政的职责和权力还是比较大的,很是重要。
不过,这个职位还是个高危职位,众所周知,在清朝时期,皇帝非常看重科举考试,这是朝廷选拔人才的重要时机。然而,但凡在科举中出现徇私舞弊之事,并且牵涉学政的话,学政便人头不保了。要知道,学政手握考生仕途,若是想赚黑心钱,利益可是不计其数的。
因此,出现了许多科举中帮助考生作弊的学政,而由此丧命的学政更是不计其数。如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受到腰斩之刑的人,便是当时的学政—俞鸿图。而这个职位也就相当于现如今的省教育厅长一职。
清朝时期的官制,沿袭了明朝的传统,其中的弊端还是比较多的,其发展至雍正时期,才逐渐开始稳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