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有住建部负责发放。购房者在拿到房产证之后,意味着对房子取得了所有权,可以依法对该房产进行占有、处分、使用以及收益。
房产证一般包含如下信息:房屋所有权人信息、房屋共有情况、房屋坐落(即房屋所处地段、房屋所在单元、房屋所在楼层)、房屋登记时间、房屋实际性质(比如说究竟是商品房还是商住房还是保障房)、房屋规划用途、房屋状况(比如房屋建筑面积)以及土地状况。
不动产权证则不同,不动产权证是一种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的不允许动的房产权利证明,由国土资源部颁发,被认为是新版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包含的内容更加丰富,房产证针对的只是房子的所有权,不动产权房则是针对所有不允许动的房产权利,不仅拥有房子本身的所有权,甚至还包括宅基地等于房子密切挂钩的不动产权。在具体内容上,不动产证包含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
不动产权证不仅比房产证更加详细,换句话来说,房产证就像是不动产权证的一个子集甚至说是一个附庸,不动产权证起重要性要高于房产证。因此,对于房主来说,办理不动产权证,甚至要比办理房产证更加紧迫,尤其是对于一些因为遗留问题而迟迟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老旧小区,一旦遭遇拆迁,没有不动产权证作为凭证,房主在获得拆迁补偿方面必然会受到影响。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