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咱们按照流程来,接下来咱们谈谈工伤待遇的问题。
本文谈谈工伤医疗费用的问题。
职工因为工伤进行治疗,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条例中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一般称为三个目录,符合的我们一般叫范围内费用,不符合的一般我们叫范围外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范围内费用,正常缴纳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报销!
这里要注意了,符合的由工伤保险报销,那么不符合的呢?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这部分费用单位和职工协商处理,一般情况下这部分不多,但是现在医院的医生嘛,大家都懂…………所以肯定会有,哈哈!好点的单位都会承担掉,差点的嘛,为了顺利解决,一般情况工伤职工也就认倒霉了!
最近可能会出台规定,要求协议医疗机构在使用范围外药品、材料、诊疗项目时,要征得单位或职工同意,那就是谁签字谁承担了,不过即使出台了规定,实施效果笔者估计也是比较悬的…………
在工伤就诊时,我们应该注意一些什么,才能顺利报销呢?
一是前文提到的单位要在30天内申报工伤认定申请的问题,未经过同意超期的,受理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二是要去当地的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这就牵涉到一个统筹区的说法,统筹区我们就不详细解答了,通俗点就是你单位在哪个县级市(县、区),那你再当地的公立医疗机构看工伤,基本上是不存在什么问题的。
三是在外地发生工伤事故的,可以在受伤地的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这个是按照急诊算的,毕竟不能强制要求人家跑个几百公里回来看吧,这么远黄花菜都凉了!周围没有定点医疗机构的,也可以在非定点就诊,这个也可以报,但是,比较严格的经办机构是会要查地图的……。当然120送的也不可能不是定点,自己送医的,要注意点。这里还要注意,出现这种情况,要及时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报备,及时沟通,防止后面出现扯皮!
四是到统筹区外就诊的,要办理转院手续,回老家治疗的,要及时向经办机构申请异地就诊手续。目前,就我了解,江苏省可以在治疗结束后,报销前补办转院手续,其他地方的要向当地经办机构咨询。转院的具体规则按照当地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转高不转低,你不能说二级医院的医疗条件不好,要转一级医院,这不合常理……但是呢,有些地方小医院有可能是骨科的传统特色医院,所以,转这些特色医院前,最好问清楚可不可以报销,如果不在乎报销不报销,请无视,嘿嘿!异地就医不受此限制!但是异地就医一定是要提前办理的。
五是住院会有住院伙食补助,这部分各地方标准不一,目前江苏是30一天。
六是转外就医有交通、食宿费用,标准各地不一,基本要求就是公共交通,凭票报销,食宿费很多地方是住院前等待入院期间的,要和门诊发票对应,有些地方门诊治疗也可以,有些地方后续没有住院费用,单纯门诊的食宿费用就不报了,大家注意向经办机构咨询。
七是一些单位没有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出事后去缴纳,这时候缴纳时要及时申请补缴之前应缴未缴的,如果不补缴,本次工伤所有费用全部不好报销。补缴后,可以报销补缴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伙食补助,转外交通、食宿,康复、辅助器具费用和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最后,就是提醒广大用人单位,要想完全规避风险,最好还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前就签好劳动合同,办理参保登记,毕竟现在交通事故很多,万一该员工第一天上班的时候出个交通事故,那就有得扯皮了,按笔者说得做,至少单位少损失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