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保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确保生产设备保持正常运作状态,减少非生产性停机时间,增加生产效率,降低维修成本,确保操作人、机的安全。
第二条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生产设备及治具。
第三条 职责
1.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
2.由工程部或设备维修部门负责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
第二章 日常保养
第四条 设备工作前的检查。
1.检查各部机器支柱转动轴是否有足够的润滑。
2.机器设备附属的配件,开机前必须予以测试,确认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如声音、振动、光强等),如遇不能处理的异常反应时,立即向主管报告。
第五条 设备运行中的保养。
1.因故障而停机时,必须将电源或气压切掉,以确保机台以及人员安全。
2.注意机器设备动作情况是否有异常声音、振动等情况。
3.检查轴承或滑动面有无异常现象。
4.检查油路系统畅通与否、有无漏油现象。
5.检查制品的优劣,以决定是否停机。
6.发现不能处理的不良情形,立即向主管报告。
第六条 设备运行结束后的保养。
1.检视机器各部件是否正常。
2.工具及附属配件应保持干净并置于固定位置。
3.对机器设备表面做防锈处理,对滑动面稍注机油保养。
4.部门主管应不定期稽核日常保养的执行情形。
第三章 定期维护
第七条 按使用说明书拆卸指定的部件、箱、盖、防护罩等,彻底清洗,擦拭设备内外。
第八条 检查、调整各部位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位,更换个别易损件。
第九条 疏通油路、增添油量,清洗滤油器、油毡、油线、油标,更换冷却液和清洗冷却液箱。
第十条 清洗导轨及滑动面,清除毛刺及划伤。
第十一条 由维修电工负责清扫、检查、调整电器线路及装置。
第十二条 设备通过定期维护保养后,必须达到“内外清洁,呈现本色;油路畅通,油标明亮;操作灵活,运转正常”。
第四章 保养规划
第十三条 各部门应于每年年底提报新年度的设备保养计划,并经部门主管确认。
第十四条 保养记录。仪器、机器设备保养记录应妥善保存一年以上。
第十五条 汰换计划。对于易损的模具及治具,各维护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制作汰换计划表,并按计划实施汰换。
第十六条 机器设备预防保养的异常处理。实施保养时,若发现异常需请专业技术人员修复、厂内若无法修复时,设备保养人必须呈报主管,并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以外送修或请专业厂商到厂修复。修复后,由专人予以验收并记录。
第十七条 车间内待用设备管理。车间内代用设备须有明显待用标识,做好清洁、维护、保养工作,每月由操作人员进行一次试运转,以便随时投入使用,并做好《设备清洁、维护保养记录》。
第十八条 车间内停用的设备管理。对车间内停用的设备,应断掉电源,做好清洁、维护、保养工作,并设有明显停用标识,做好《主要设备清洁、维护保养记录》。在下次投入使用时,维修部应进行一次试运行,再交生产部使用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