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的真正含义是什么?
在移民行业,“绿卡”是一个通用名词,指的是各国颁发给外国公民的永久居留权。最初的概念来源于美国,美国的永久居留权批准后会发一个绿色的卡片,因此被俗称“绿卡”,后来这个名称就被沿用到了所有移民国家的永久居留权。凌宇移民的专业团队在咨询工作中发现,作为一个抽象概念的“绿卡”,实际上被很多客户乃至从业人员误解,有时候也被偷换概念用来做出误导。在本文中我们将清楚的阐述“绿卡”的真实定义和含义。
“绿卡”、永久居住权、permanent residence(PR),这三个不同的中英文表述实际上是同一个意思,即某个国家颁发给特定的外国公民的一项权利,这个权利就是允许该外国公民可以在这个国家永远居住下去。
这个权利的生效有一个基本的限定条件,即持有绿卡的外国公民必须是物理意义上本人已经位于这个国家的边界之内才能生效,也就是说:一旦入境,则可以永久居住下去;只要不离开,可以一直居住到死!这就是永久居住权中“永久”两个字的含义。
客户或者业界有一种错误的说法,说美、加、澳等移民国家的绿卡也只有5年或10年的有效期。这个表述不正确,混淆了居住权的有效期和多次回程签证的有效期。居住权的有效期是永久的;而多次回程签证的有效期是5或10年。
举一个极端的例子:1位中国公民获得了美加澳的绿卡,他进入这些国家后就终生不离开了,他就无需办理任何的续签,也无需回程签证,他的绿卡允许他永远的居住在这个国家的。
申请人一旦获批“绿卡”,会同时得到两项权利:
一个是永久居住的权利另一个5年或10年的多次回程签证
这个回程签证的有效期会在批准信或枫叶卡或绿卡上有标注,到期后需要延续的也只是这个多次回程签证的时间。而它唯一的作用就是帮助绿卡持有人通过这些国家的边检,顺利踏上可以永久居住的国土,一旦过关,永久居住权就立即生效了。
以一个拥有澳洲绿卡的中国公民为例,这是一个介于中国人和澳洲人之间的特定状态。此人的国籍仍然为中国,但是拥有随时前往澳洲居住,想住多久就住多久的特殊权利。拥有绿卡相当于手握一张船票可以随时登船,但并不代表现在已经登船,更不代表已经是一个船员了。所以说,持有绿卡的人士是一群“进可攻,退可守”的特定人群!
在规范的移民国家如美、加、澳、新,对于绿卡持有人拥有一些统一的权利定义:
- 通常不附带特定条件(首次申请初期会有);
- 享受大部分社会福利,包括教育、医疗等;
- 除政治权利外,享有工作、学习、经商等等的其他平等权利;
- 居住权没有期限,在本人身处该国的情况,无需续签,永久居住;
- 符合条件即可申请加入公民。
对比以上这些规范的绿卡权利定义,我们发现很多最近被宣传的欧洲国家所谓的“绿卡”并不符合真正的定义,更多的是一种限制时间、限制权利的临时居留许可,这也是目前移民业界利用绿卡定义模糊误导宣传的一个需要引起注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