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刑事诉讼法,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是三天,可以延长一到四天;如果符合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至30天。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期间向人民检察院报捕,检察院审查批捕时间为七日。那么,一般的刑事拘留羁押期限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特殊情况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未核准的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释放。
在刑事拘留羁押措施期间,被羁押人及家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经审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批准释放。不同意取保候审的,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