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4个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分割的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有两个方式,第一个方式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
在协议离婚时,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要对子女、财产等问题做出明确的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有多少,都要具体的列举出来,然后明确分配给男方还是女方,领取离婚证后,双方以后要参照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执行。
离婚协议中是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比如存款是多少,在协议书中列明确,确定存款全部还是部分属于男方还是女方。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需要提供证据予以证明,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非常关键的。
所以,区分清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非常重要的,区分清楚之后才能在离婚时分配。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俩的共同财产,要记清楚!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得到的稿费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给夫妻俩的财产,比如在婚内男方的父母去世了,
给男方留有一套房产,这样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但是遗嘱明确只是给男方,跟女方是无关的,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与女方是无关的了。
根据婚姻法解释规定,还有这3个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2)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