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法律性质的义务。关于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有:
1、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法律性质的义务(作为义务)。
2、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法律规范与法律秩序只是要求能够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而不会强求不能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
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
律师补充:
不作为犯罪的特征有:
(一)违反法律直接规定。是指《刑法》有直接规定的罪名,才构成犯罪,即罪刑法定原则:“法无规定不为罪”,严禁“类推”。以《刑法》确定罪名为准。
(二)负有法定义务。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具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
(三)拒绝履行的行为。是指能够有条件作为,而拒绝履行作为的行为。
(四)要达到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
【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