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要想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首先要确定判决、裁定是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那么,如何确定“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不同的案件、审级,方法不同。陈群律师为您介绍如下:
1、一审未上诉的案件
在一审裁判文书送达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则您的上诉期满之日为您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您的申请再审起算日为期满之后的第二日;
一般地,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会在当事人请求之后,制作“生效证明书”,它上面会明示裁判的生效日期。
陈群律师建议您不要等到期满前的最后一日,要适当留一点机动时间。
2、一审终审的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且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这种情况下,跟一审未上诉案件的再审申请处理方式是一样的。
以广东为例,2018年广东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8258元,则与此类企业员工相关的案件标的在17477元以下的,就实行一审终审。
3、二审案件
一方或双方上诉,引起二审的,二审裁判文书送达之日,即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您的申请再审起算日为送达之后的第二日。
4、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件
裁判文书送达之日,即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5、依法不准上诉的判决、裁定
裁判文书送达之日,即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这些都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