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我们打官司就是请求法院的法官给我们作主,给我们一个公正的说法。但是,打官司就是有输有赢,法院的判决并不能够让所有人都满意。而且,只要不是和解,总是会有一方不服法院的判决的。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如果不服法院的判决,还有没有什么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方法呢?
所有案件并不是一个法院判决就生效,在拿到败诉判决书后,应该及时采取合法途径维权,以下分别针对不同情况告知大家如何维权:
1、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后的15日内提起上诉。需要您准备好上诉状,若有新证据材料提交,准备好证据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联系一审法官,沟通上诉事宜,并提交材料。
律师提醒:上诉日期以你领取判决书的日期为准而不是以判决书落款处日期计算,经常会有人问上诉期如何计算,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会继续依法审理。
2、大家都知道,二审判决一经做出立即生效,当事人就可以进入执行程序。但是不服二审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后的6个月内,申请再审。需要您准备好再审申请书、原一审、二审判决以及新证据材料等,根据案件情况去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窗口提交材料。
3、那么,有的人就会说了,如果我再审输了,那么是不是我这个官司就永远也打不赢了。这种情况,一般情况下律师也许会告诉你,案子完全终止了,没有活路了。其实你还可以在2年内向作出生效判决同级的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这也是你申请救济最后一道途径。
提醒:检察院审查民事案件是不收任何费用的,一分钱都不收,完全是纯义务为大家审查案子。
一个案件,如果打官司,最多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申诉。把这些流程都走完,如果还不服,只有认了。打官司势必会有败诉的一方,如果因为种种原因,你败诉了,及时通过合法途径依法维权,切勿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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