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按规定可以兼职。自收自支人员受《劳动合同法》调节,可以自由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
1、事业单位人员兼职的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在下属企业或者其他企业兼职。在取得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岗位、工资待遇,在企业兼职。可以选择在原单位领工资,或者在兼职企业领取报酬。兼职期间取得发明、专利等,必须同原单位协商利益分配,不能认为个人收入与单位无关,因为兼职期间,单位为个人保职保薪,正常考核,个人收益也是在单位支持下才取得的。兼职年限一般为两年或者三年,期满后,可以申请继续兼职,或者也可以视个人意愿自主择业或者自主创业,与原单位解除关系。
2、自收自支或者自定、自筹类人员,除正式职工和退役军人安置参照第1条规定外,其他的人事代理、合同工、临时工、公益岗位、劳务派遣工等,只要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也就是说,在不影响单位工作的情况下,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兼职,并获利报酬。在兼职期间取得的所有收益,都由个人自由支配,与原单位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