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代理人的定义
《保险法》第117条和118条有明确定义:
第一百一十七条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第一百一十八条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从《保险法》可以看出:保险代理人是为保险公司服务的,是卖方中介,主要职责是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保险经纪人是为投保人服务的,是买方中介,主职责是协助客户购买保险。
二、中国寿险代理人与经纪人的发展与现状
1、寿险代理人的发展与现状:
1992年,友邦率先将寿险代理人机制引入中国,并在当年年底培养出内地市场第一批36位寿险营销员。
友邦之后,国内保险公司纷纷效仿,极短的时间内,这一制度被快速复制,带动了中国寿险业的迅速发展。
2、寿险经纪人的发展与现状:
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明亚率先将经纪人机制引入国内个人寿险业,是国内首家涉足个人寿险业务的保险经纪公司。
随后,大童、永达理等保险经纪公司相继成立。
近些年,在国家大力推进保险业产销分离的背景下,一大批高学历、高素质人才投身于保险经纪人事业,满足了客户对于保险营销人员专业度的要求。
三、保险经纪人VS保险代理人
1、立场不同。
保险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代表客户的利益。
保险代理人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代表保险公司的利益。
2、产品库不同。
保险经纪人可以提供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供客户选择。以明亚为例,合作了近百家保险公司,有上千款产品可供选择。
保险代理人只能代销一家公司产品,产品过少。
3、营销理念不同:
保险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从客户需求角度出发,在不同保险公司挑选性价比高的产品做成组合方案供客户选择。匹配客户需求的同时,还能节省客户的精力与保费。通常在费率上能帮客户节省10%~30%的保费。
保险代理人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从销售产品角度出发,只能推荐本公司产品,不论产品是否能够满足客户需求。
4、投保体验不同:
保险经纪人可以满足客户一站式购买风险保障的需求。对于非健康体需要线下投保的,经纪人可以同时帮客户操作多家投保,客户可以选择核保结果理想的产品投保。
保险代理人只能提供本公司产品供客户选择。客户需要接触不同保险公司来配置完整的保险方案,费时费力。
5、理赔异议处理不同:
通过经纪人投保的,客户与保险公司存在理赔争议时,可以自己与保险公司协商或通过经纪公司协调。经纪公司有着专业的异议处理团队,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代客户起诉等方式维护客户利益。
通过代理人投保的,客户与保险公司存在理赔争议时,只能自己与保险公司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