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很多伤者或者重伤者一般会经历好几次的手术,在手术中植入了钢钉或者钢板,有的伤者甚至会进行牙齿的修复亦或者会对疤痕、划痕、面部进行整容修复,还有的伤者在几年内需要进行多次手术。
那么,截止到开庭前依然达不到治疗的时间,往往是因为取出钢钉或者钢板、亦或者整容需要等待一年以上甚至更久的时间,那么我们应该如何主张自己的后续治疗费比较合适呢?我为大家提供这么几种方案。
第一、在事故发生后六个月,或者终结治疗后六个月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必要的话可以加入后续诊疗项目,对后续的需要治疗的项目进行罗列,那么我们就可以在开庭时将后续治疗费一并主张;
第二、待实际发生后向侵权方继续主张后续治疗费,比如一伤者在一年后需要做面部整容,那么一年后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金额、误工费金额和护理费向侵权方进行主张。
特别提示:如果你的伤情比较复杂,建议不要选择和保险公司或者侵权方和解的方式进行,因为和解中往往会加入一句话,这句话就是“双方的争议一次性处理完毕”,我们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签署了这句话的话,那么后续想通过诉讼的方式来撤销协议也难上加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