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单位上班,有时会出现意外受伤或者机械伤害的情形,或者在上下班途中、或出差的途中,因各种原因受到伤害等,这些都属于工伤吗?或者是视同工伤?是否认定为工伤,其基本的原则是,受伤原因是否与工作有关。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况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况共列出了七种,分别是:
第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第四,患职业病的。
第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第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第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确定为“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况
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已明确职工若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的,要视同工伤。这三种情况是:
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然发病死亡的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是,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残疾军人证,到用人单位旧伤复发的。
不可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三种况
除了以上几种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几种情况,工伤保险条例中也明确规定了三种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况。分别是:
一是,故意犯罪的;
二是,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是,自残或自杀的。
注意,第二点中,关于醉酒或吸毒的认定要依据有关机关的法律文书,或者是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
工伤认定的申请办理
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事发当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或者是职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向当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报务当地社保机构同意,可以延期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用人单位未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受伤职工或者亲属,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工伤认定。
社保机构应当自受理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本人或用人单位。
另外,有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在此期间发生的有关费用应全部承担。如果受伤职工或家属认为是工伤的,但用人单位却不同意的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员工提出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是,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或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三是,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在工伤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一般为12个月治疗期。对符合工伤保险的诊疗费,检查费、药品费,住院服务费等,都可以医保报销。另外,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在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治疗的康复费用,经报社保机构同意在外地就医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都可以医保报销。
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无法继续劳动的,需要生活护理的,其生活护理费由医保基金支付
其支付标准按其生活处理能力划分为三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部分不能处理的。其支付标准分别为上年度月均工资的50%、4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