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表示,再次建议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以下简称“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0000元,目标是让工薪阶层得到实惠、敢于消费。
对此,有网友认为每年可以省下一大笔钱,但也有网友表示这对低收入群体而言没有实际意义。那么从专业角度来看,提高个税起征点,会产生哪些影响呢?
起征点如何确定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也是通常所说的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成为此次个税法修改的重要亮点之一。
时任财政部副部长的程丽华表示,个税起征点统筹考虑了城镇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每个就业者平均负担的人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后综合确定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每月5000元,不仅覆盖了人均消费支出,而且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
她还强调,“5000元的标准不是固定不变的,今后还将结合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城镇居民基本消费支出水平的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事实上,个人所得税改革一直是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关注的议题之一。以董明珠为例,2003年至今,她已经在人大代表的履职之路上走了二十年,期间多次提案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万元。
另外,在2022年全国两会上,多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建议,在国家科技关键核心领域针对专家型、创新型人才,将个税最高边际税率从45%降至25%。
如今的舆论场上,无论是对于个税起征点调整的幅度和方式,还是个税最高边际税率的变动,总会引发讨论,因为个税起征点调整对各收入群体和国家税收收入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个人交税影响几何
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历经多次调整,从1980年的800元、2006年的1600元、2008年的2000元、2011年的3500元,再到2018年的5000元。
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副院长、教授李建军认为,随着物价变化和人们收入的提高,个税免征额调整有其合理性,但是依赖这种方式也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李建军向潮新闻记者举例称,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群体收入低于五千元免征额,本身不需要纳税,因此即使个税起征点上调到1万,对他们也基本没有影响,“真正受益的肯定是原来收入在这个起征点范围之上的,中等或中等偏上的收入群体。”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媒体采访中曾提到,提高个税起征点明显让高收入者获益更大。他用数字直观举例道:“比如一个人一个月有10万元收入,个税征收再提高5000元,相当于一个月少交2500块钱的税。而对于月入1万的人来说,一个月只少交几百块的税。”
对国家财政收入影响几何
个税起征点定在5000元,则我国需要缴纳个税的人数是多少,目前尚没有官方的统计数据。但包括中信证券在内的一些分析机构曾在研报中透露,这一数据在2018年约为6400万。
2018年,据时任财政部副部长的程丽华介绍,“仅以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这一项因素来测算,修法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将由现在的44%降至15%。”参考《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记载城镇就业人员4.2462亿人,当个税起征点定在5000元时,缴纳个税的人数就是在6400万上下。
“提高个税免征额,短期内确实会对财政收入有一定的影响,但是我国经济收入处于持续上升的态势,好比上一次提高免征额到5000元后,虽然当年财政收入有所降低,但很快又增长回来。”李建军向潮新闻记者坦言,个人所得税是目前税收里收入增长速度较快的一个税种,因此提高个税免征额并进入常态化以后,个税收入还是会保持稳定的增长。
但他也指出,个税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依然有限:“在提高个税起征点这方面着力,从而来调节收入差距,其实效率是比较低的,可以把更多的收入项目纳入到综合征税所得范围内,比如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合理扩大纳入综合征税的所得范围,对调节收入差距所起的作用会更大。”
基于税收法定原则,个税免征额的调整须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法实现,经历严格规范的法律修订程序,因此相较于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对此,李建军认为,最好的方式是建立与物价水平挂钩的免征额自动调整机制,随着物价变动进行相应调整,“这样可以及时反映生活成本的变化情况,从而更好地发挥税收促进公平的作用。”
他也建议,个人所得税采取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纳税,更能促进税收公平。“比如说一个家庭,其中只有一人工作,或另外一位收入低或没有收入,就可以选择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联合申报个人所得税,降低实际适用的税率,进而降低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