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官告诉你,死刑犯被执行的完整过程是怎样的?
你知道死刑犯是怎么被执行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按照刑诉法规定,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死刑案件经过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后,到高院复核,最后到最高法院核准,一般需要2年的时间。最高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的,最高法院长就会签发执行死刑命令。
2、下级人民法院(一般指中院)在接到最高法的执行死刑命令后,要在七天之内交付执行。
3、中院在执行前,需要拟定死刑执行方案,召集刑庭干警、法警、法医等工作人员,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分别通知市检察院、看守所、被告人家属、殡仪馆等
4、执行当天,法警去看守所提死刑犯被告人到审判厅会见家属,交代家属一些事情。会见家属完毕之后,拉去刑场。
5、在刑场,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一般为主办法官)对死刑犯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6、死刑执行一般采用注射和枪决的方式。玉林采取的执行方式是注射。检察院派员监督死刑执行过程。
7、注射完毕之后,等个十来分钟,法院、检察院的法医验尸,发现死刑犯确实死亡之后,就通知殡仪馆拉去火化。
8、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写成笔录,并把死刑执行情况报告给最高法院,并通知家属领取骨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