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军衔制
-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 士官: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 另:武警部队还设有礼仪士兵军衔,分为列兵、上等兵、下士、中士、上士2等5级)
(补充说明:海军、空军、武警军官警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武警”。 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还另设有文职干部与学员军衔。)
2.我国现行警衔制
- 总警监、副总警监
- 警监(一、二、三级)
- 警督(一、二、三级)
- 警司(一、二、三级)
- 警员(一、二级)
3.我国现行消防衔
- 管理指挥人员:总监、副总监、助理总监,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指挥长,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指挥员
- 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指挥长,一级、二级、三级指挥长,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指挥员
- 消防员:一级、二级、三级消防长,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消防士,预备消防士
4.我国现行关衔
- 一等: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
- 二等:一级关务监督、二级关务监督、三级关务监督;
- 三等:一级关务督察、二级关务督察、三级关务督察;
- 四等: 一级关务督办、二级关务督办、三级关务督办;
- 五等:一级关务员、二级关务员。